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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之女起诉真功夫,起诉索赔2.1亿元!

发布时间:2019-12-18 | 浏览量:960次

 

 

 

从2004年开始,连锁餐饮企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龙的商标,15年来相安无事。但在近日,真功夫因为商标标识问题被起诉,起诉方是注册地在美国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小龙之女李香凝。
 
餐饮品牌真功夫,
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
对,就是这个打功夫的黄色Logo!
 
 
 
近日,真功夫
却因为logo酷似
功夫名人李小龙摊上事了!
 

12月25日,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下称“李小龙公司”)状告真功夫快餐,认为其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的图标长达15年,已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12月26日,真功夫发表回应称,“本案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我们暂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同时,真功夫指,“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新闻一出,两方“打架”上了娱乐新闻头条,并成为微博“沸腾”的话题,网络瞬间刷屏!
 
 
根据知得失简单查商标小程序检索,真功夫公司在04年就开始注册相关的商标,在主营类别43类采用李小龙形象的商标在2010年9月28日被商标局核定使用。
简单查商标点击查看小程序

 

那真功夫的logo真的是侵权吗?
 

 

我们首先要知道,李小龙的形象在其离世后还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等权利,而该形象是出自李小龙的经典影视《功夫龙》片段,根据《著作权法》,该影片的制片人拥有该形象的著作权权利。因此,李小龙的形象是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并没有对死者肖像的使用和保护问题作出任何具体规定。按照《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自自然人死去的那一刻开始,肖像权就不复存在。
 
那李小龙的肖像还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他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家属同样可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所以,李小龙女儿依法享有李小龙的肖像所依法享有的利益。其他人使用李小龙的肖像,必须经过李小龙的近亲属的同意,且使用人必须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超过该范围,则为侵权
 
这起案件中,真功夫所使用形象图标是否真为李小龙肖像,这得依靠法院进行厘清。
 
 
 
其实,这起案件中还涉及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根据知得失简单查商标小程序查询,真功夫近年来已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其中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5年,为此,真功夫的商标有可能允许被继续使用。

 
此外,真功夫商标图案与李小龙的形象相似,如果李小龙公司起诉真功夫公司的行为会使消费者误以为其和李小龙有关联,法院对此予以认定,那么真功夫就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原告李小龙公司起诉
真功夫使用的三大侵权形象与李小龙电影形象对比
 
 
根据相关规定,真功夫使用的李小龙形象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李小龙公司通过诉讼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只是很难制止该餐饮公司继续使用“真功夫”形象。
 
说来说去似乎李小龙公司的胜诉概率不太大呢,总之,咱们还是等着上海二中院的判决吧,相信其结果必定会对我国别的相关法制今后的走向产生一个巨大的影响作用。
 
关于抢注名人商标,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加强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增强商标使用义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这些都将对规范使用名人姓名及笔名、艺名注册商标、规制抢注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如此看来,“真功夫”商标纠纷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今后再有人抢注“李小龙”商标肯定是行不通了。至于李小龙女儿能否胜诉,真功夫是否有“真功夫”,还需看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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